各分工会: 为了丰富我校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,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,使部分老师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,了解并学会部分中外优秀合唱歌曲,进一步展示我校的艺术风采和文化底蕴,加强我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,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恢复成立“春之声”教工合唱团。具体事宜如下: 一、合唱团组建 1、参加人员条件:凡学校在职教职工(工会会员),热爱歌唱,有无音乐基础均可报名参加; 2、报名时间:9月16日——9月24日; 3、报名联系人:工会朱俊丽老师 4、报名办法:以各学院分工会为单位,进行内部人员选拔,每个工会选拔4名,男女各2名;填写《“春之声”教工合唱团报名表》,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后,统一报送校工会办公室,截止日期2021年9月24日; 5 、排练计划:合唱团成立后,进行三个月十课时基本发声及曲目训练,时间在周五中午12:00——13:30. 遇有重大比赛演出等活动,演出前另行安排专业集训。 6、训练地点:素质教育中心二楼宣讲室 二、合唱团组织机构 1、合唱团设名誉团长、团长、副团长、秘书长各一名,由工会负责日常事务。 2、名誉团长负责把握合唱团的政治方向和文艺方向,团长负责制定合唱团各项活动计划,主持合唱团日常工作;副团长负责合唱团排练、演出等日常工作以及提高全团思想水平和合唱水平,秘书长协助组织排练演出等活动。工会聘请专业老师进行合唱训练。 三、合唱团任务 1、积极参加校内各项文艺活动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; 2、组织音乐知识培训,提升广大教职员工的文艺素质和品德修养; 3、宣传学校建设与发展成果,弘扬先进事迹,赞颂新气象新风貌,促进和谐校园建设; 4、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,参加校外的公益演出、各种比赛,加强与社会交流交往,扩大学校社会美誉度。 四、合唱团成员义务 1、服从合唱团管理。坚持自觉、认真、准时参加合唱团的培训和排练,遵守合唱团的规章制度,维护合唱团的合法权益; 2、接受艺术指导。积极参加学习培训。参加演出与比赛时,服从节目需要进行的综合素质和演唱水平的挑选; 五、合唱团训练内容 1、排练内容分为理论教学和演唱训练两部分 2、用科学的发声方法和规范的训练步骤训练团员的声音。 3、排练中外经典合唱歌曲。 4、合唱姿势、舞台造型。 希望各分工会接到通知后,做好宣传及组织报名工作,使爱好音乐的老师积极加入到学校“春之声”教工合唱团中来,为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,增强学校凝聚力,着力推进我校和谐校园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。 工 会 2021年9月14日 附件 :“春之声”教工合唱团报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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